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級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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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/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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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驗日期 (週六/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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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期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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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考證寄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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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績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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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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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 級 |
初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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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/2/12 |
99/11/17~11/25 |
100/1/28 |
100/3/2 |
初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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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6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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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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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項 620元 口說單項 370元 寫作單項 2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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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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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/5/7、8、14、15 |
100/3/2~3/10 |
100/4/22 |
100/7/11◆ |
初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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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/7/16 |
100/4/20~4/28 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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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/7/1 |
100/8/2 |
複試 |
100/9/24、25、10/1、2 |
100/8/2~8/10 |
100/9/9 |
100/11/25 |
初試(加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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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/10/15 * |
100/8/15~8/23 |
100/9/30 |
100/11/1 |
中 級 |
初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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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/1/8 |
99/10/20~10/28 |
99/12/24 |
100/1/27 |
初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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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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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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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項 1100元 口說單項 660元 寫作單項 44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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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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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/3/26、27 |
100/1/27~2/10 |
100/3/11 |
100/5/16 |
初試(加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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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/4/16 * |
100/2/9~2/17 |
100/4/1 |
100/5/3 |
初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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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/8/13 |
100/6/1~6/10 |
100/7/29 |
100/8/30 |
複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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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/11/12、13 |
100/8/30~9/7 |
100/10/28 |
100/12/30 |
中 高 級 |
初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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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/4/16 |
100/2/9~2/17 |
100/4/1 |
100/5/3 |
初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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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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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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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項 1200元 口說單項 720元 寫作單項 48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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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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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/6/18 |
100/5/3~5/11 |
100/6/3 |
100/8/9 |
初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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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/10/15 |
100/8/15~8/23 |
100/9/30 |
100/11/1 |
複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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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/12/24 |
100/11/1~11/9 |
100/12/9 |
101/2/16 |
高 級 |
初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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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/8/27 |
100/7/11~7/19 |
100/8/12 |
100/9/26 |
初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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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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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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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項 2300元 口說單項 1150元 寫作單項 11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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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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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/11/26、27 |
100/9/26~10/4 |
100/11/11 |
100/12/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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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事項如有異動,以新公告為準,請隨時上「全民英檢網」查閱最新消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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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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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測驗全年辦理次數總計達14次之多,因須避開各類大型考試和顧及報名作業與評分所需的時間,故能安排之日期有限,無法完全避開全國各級學校期中考/期末考或其他各種考試。預定參加考試者,請預留整日(複試一至二個週末)以便應試,另因各考區試場設備不同,無法全面提供冷氣教室,畏暑熱者,請避開盛夏期間6-10月,選擇合適的月份報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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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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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驗日如遇颱風、地震、洪水等天災,或因傳染病、罷工等重大事故致可能無法如期舉行時,請於原排測驗日後第一個工作日電詢本中心(電話:(02)2369-7127)或上「全民英檢網」查詢相關應變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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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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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次測驗依報考人數及試場容額安排於週六/日分數個場次辦理。恕不受理報考者指定測驗日期及場次。如報考人數踴躍,本中心將視各考區考生人數及試場容額另做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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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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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級數初試(包含聽力及閱讀能力測驗)通過者,始得報名該級數複試(包含寫作及口說能力測驗)。經網路或語音查詢初試成績達通過標準(不需等到收到成績單),即可報名該級複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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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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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表中標示*者,為本年度試辦加場,設有八個考區(同中高級),詳見報名手冊第9-10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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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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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表中標示◆者,因本年度第1次初級複試成績公布日期晚於第2次初級初試報名截止日,需要者可先報名第2次初級初試,待第1次初級複試成績公布,通過複試但已經報名第2次初級初試者,本中心將於第2次初試測驗日前主動通知並辦理退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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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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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級測驗採網路報名,初試訂於100/8/27舉辦,100/7/11~7/19報名,電子簡章預定於100年5月間公布於本中心網站。
100 年實施的重大變革
放寬複試報考規定
根據歷年考生複試(寫作、口說)成績資料分析,多數考生因寫作成績未達通過標準而須依目前的報考規定,在一年內重考兩項測驗;如其中一項仍未通過,則須重新報考初試,初試通過後再報考複試,這對考生而言不無壓力。經檢視過去重考生的成績表現,整體而言,重考生在寫作進步幅度小,重考間隔時間達一年或以上者較有明顯的進步,顯示寫作能力需要較長時間培養。但也發現重考間隔時間達二年以上者,測驗成績反而有退步的情形,這可能與學習動機有關。因此自99年起各級考生於初試通過後,可於二年內直接報考複試;如第一年內仍未通過複試中的一項(寫作或口說)或兩項,得於次年報考未通過項目。一經通過,將核發四項通過之合格證書。此新規定將適用於99年起通過初試的考生,有關寫作、口說單項報考細節將於核定後公布,於100年開始實施。
也就是說~~ 各級通過初試後有2年4次可考複試的機會,第一次複試仍需報考兩科,若僅通過其中一科,可在下一次複試時,只報考未過的項目就好了! 這種方式比較公平也省錢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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